关于二〇二一年中秋节期间调整保证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9-15
尊敬的客户:
       中秋节临近,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将提高和扩大部分品种的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为有效控制交易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9月16日结算时起,对以下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出调整,调整后的保证金水平如下表:

交易所 合约 保证金水平(%)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不锈钢 17
纸浆 16
18
螺纹钢 19
线材 18
热轧卷板 19
大连商品交易所 铁矿石 21(套保20)
焦炭 21(套保17)
焦炭2110-2201 27(套保17)
焦煤 21(套保17)
焦煤2110-2201 27(套保17)
豆油 15(套保14)
聚乙烯 16(套保15)
聚丙烯 16(套保15)
聚氯乙烯 16(套保15)
郑州商品交易所 纯碱 19
硅铁 18
锰硅 18
PTA 16
短纤 15
注: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部分临近交割月合约收取的保证金比例已经高于公司标准保证金率的仍按原比例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广大客户谨慎运作,理性投资,注意控制持仓风险,随时关注自己的帐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